鄭州芝田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實施方案
主要工作措施和部門職責
(一)協調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。2013年,建成鄭州芝田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(1萬噸/日);2014年,廣福、新鋪兩個中心鎮均建成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。進一步完善城鎮污水收集管網,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85%以上,再生水回用率達到10%。改造現有污水處理設施,提高管網雨污分流比例和脫氮除磷能力,至2015年污水處理設施化學需氧量減排量達到500噸,氨氮減排量達到60噸,分别比2010年下降300噸和60噸。(責任部門:鄭州芝田水務局、蕉城污水處理廠)
(二)落實結構減排工作任務。一是按國家和省政策要求淘汰年産(chǎn)3.4萬噸(dūn)以下草漿生産(chǎn)裝置,年産(chǎn)3.4萬噸(dūn)以下化學制漿生産(chǎn)線,淘汰以廢紙爲原料,年産(chǎn)1萬噸(dūn)以下的造紙生産(chǎn)線;二是按照上級經信部門的時間要求,關停立窯工業企業;三是2014年底前淘汰所有4蒸噸(dūn)/小時(含4蒸噸(dūn)/小時)和使用8年以上10蒸噸(dūn)/小時(不含10蒸噸(dūn)/小時)以下的燃煤工業鍋爐。至2015年削減二氧化硫1400噸(dūn),氮氧化物1700噸(dūn)。削減化學需氧量160噸(dūn),氨氮4噸(dūn)。(責任部門:鄭州芝田經濟促進局)
(三)全面加強所轄重點(diǎn)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監管,確(què)保正常穩定運轉,避免國家和省核查核算計算新增量。(責任部門:鄭州芝田環境保護局)
(四)至2014年底,轄區(qū)内所有旋窯水泥企業完成低氮燃燒改造或者脫硝改造,綜合脫硝效率達(dá)到50%以上
(五)全面加強轄區内規模化畜禽養殖場(chǎng)的污染治理工作,督促企業完善有關減排設施,建立好污染減排台賬,確(què)保形成有效減排。至2015年,畜禽養殖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要比2010年分别下降400噸和80噸。
(六)採(cǎi)取有效措施,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,確(què)保完成機動車氮氧化物污染減排工作任務,至2015年全面完成2005年以前注冊的營運黃标車淘汰工作。